环境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学院教学管理现况,现将2017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月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期中教学检查

  1. 时间:4月24日—5月24日

  2. 自查内容:

 (1)课堂教学秩序。学院对本科教学过程中教师迟到、提前下课、误课、随意调课、停课;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进行检查。

 (2)课堂教学质量。落实学校听课制度,学院领导和教务委员会深入课堂;鼓励教师间相互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各系(中心)根据有计划组织诊断式听课、评课和示范课程观摩。学院教务委员会成员至少听课5门,教师至少听课3门(至少包括2门公开课)。具体听课要求见附件1,听课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各系(中心)在5月22日前完成本单位听课结果的反馈与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填写附件4。

 (3)教学运行管理规范。自查教学运行管理过程中专业课程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试卷、毕业论文、教学档案,以及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学校期中教学集中检查

  1. 时间:5月2日—5月5日

  2. 教务处统一组织检查,成员由学校督学组成员和教务处人员组成。

  3. 学校将对学院的课堂教学秩序、课堂教学质量、教学运行管理规范进行检查。

  三、总结

  各系针对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研讨,于5月22日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附件4)。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落实自查工作,完成2017年春季学期期中本科教学检查自查工作总结,并按照要求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附件1:关于印发《东北师范大学关于本科教学听课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听课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3:环境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公开课列表

  附件4:环境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模板)

 

环境学院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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