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环境学院2017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进一步促进教学实验室建设,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根据学校教务处批准的201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并结合2017年本科实验室建设项目,编写了环境学院2017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在对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咨询学院教务委员会)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通过了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现将环境学院2017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教务处或学院中心实验室。

  

  

  附件:2017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联 系 人:

  教务处 包老师 85099268

  实验中心 秦伟超  89165613

 

 

环境学院

2017年3月27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2555号

邮编:130117 

邮箱:huanjing@nenu.edu.cn

电话:0431-89165610

东师官方微信

东师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