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学院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公示

依据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讨论,决定对原《环境学院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学院反应。


附:《环境学院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修订)


环境学院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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