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环境学院党支部考察和推荐、党委会研究,确定下列15名学生为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4月2日起至9日止。对以上学生入党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学院党委反映,欢迎广大师生对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431-89165609,电子信箱:zhangl309@nenu.edu.cn。
中共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初审:张琳
复审:林海新
终审: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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