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吉林省气象局签署合作协议

  在我院的沟通和协商下,2017年1月4日,我校与吉林省气象局在我校举行了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吉林省气象局局长赵大庆、副局长孙力,我校校长刘益春、副校长冯江,吉林省气象局人事处处长武良、科技与预报处处长曲金华、气象科学研究所所长高枞亭,我校负责规划处处长高宗泽、环境学院党委书记霍洪亮、院长王德利、副院长张继权等出席了仪式。仪式由冯江副校长主持。首先,赵大庆局长和刘益春校长分别致辞。随后,赵大庆与刘益春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在平等合作、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基本原则指导下,将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科研优势和气象部门完整的数据资料及广阔的应用平台,在人才培养与交流、科研合作与交流、科研平台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教育培训与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探索建立气象行业企业、高校、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气象科技协同创新机制,服务吉林省和东北地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价、黑土地生态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共同促进气象事业发展和东北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实现互利双赢。

  在人才培养方面,利用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和生态学学科及研究生培养平台,双方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加强大气污染、应用气象、农业气象和气象防灾减灾等方向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双方共建相关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训基地,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优先接收优秀毕业生到气象局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在东北师范大学大学申请增设大气科学或气象防灾减灾本科专业方向(在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专业下设大气环境或气象防灾减灾方向),培养气象发展的急需应用人才;双方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实习基地和农业气象试验站,在吉林省气象局合作共建“东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在学科建设方面,气象局积极支持我校推进环境科学、生态学、地理学、气象学、防灾减灾等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积极支持“东北师范大学黑土区农业与生态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 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计划)建设,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工作。

  在科学研究方面,双方将联合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围绕吉林省和东北地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农业应对气候变化、黑土地生态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等重点领域组建创新团队,开展联合攻关;双方将建立长效的联合申报机制,共同申请和实施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中国气象局以及地方等各类科研项目,联合申报省部级以上各类奖项;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共建局校“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防控”重点开放实验室,力争建成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打造国际化农业气象灾害研究与技术的创新平台;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特别是高科技成果和产品在气象领域的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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