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直二级保健对象:
  根据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安排,学校即将开展2017年度吉林省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待遇标准
  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标准为1000元,筛查待遇一次有效,不累计。
  二、筛查地点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二级保健对象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其中一家医院作为慢性病筛查的定点医院。
  三、筛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慢性病筛查采取的是“单项选择”和“套餐选择”两种检查方式,保健对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地选择筛查医院和检查方式,具体项目详见《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 

    附件:各医院手册

 

环境学院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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