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关于申报第四届明德教师奖的工作安排

根据《明德奖实施办法》要求和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8年明德教师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教授职称且未曾获得过明德教师奖的在职教师。
  二、奖励额度

明德教师奖每届设立3个名额,奖励金额5万元。每个学院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学年连续承担本校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实际课堂教学64课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学术造诣高,在同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知名度,能够将科学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5.注重因材施教,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校级以上奖励。
  6.明德教师奖向从事基础课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从事师范教育的教师倾斜。

四、评选程序

1.2018年3月15日上午10:00前,教师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教务委员参照学校规定的各项评选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2.2018年3月15日—3月19日,学院组织学生评议,满足条件者进行公示。
  3.2018年3月20日上午10:00前向学院提交《第四届明德教师奖评审表》和《第四届明德教师奖申报表》(见学校通知中附件1、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学院汇总全部申报材料提交学校教务处。


注:有关评选条件及填写材料注意事项等,详见学校《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明德教师奖工作的通知》

(http://www.nenu.edu.cn/_s4/79/e3/c940a31203/page.psp)。




环境学院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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