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分流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生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学生第1-2学期的学习成绩,拟确定2020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生专业分流名单。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或教务秘书,联系方式:zhusy812@nenu.edu.cn,zhangl309@nenu.edu.cn。
公示时间:2021年9月7日—9月9日。
附件1:环境学院2020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生专业分流名单
附件2: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分流方案
环境学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