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9年秋季学期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现将2019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自查 

学院成立2019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名单见附件1),于10月28日至11月1日开展学院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如下:

1.课堂教学秩序。学院对本科教学过程中教师迟到、提前下课、误课、随意调课、停课;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进行检查。

2.课堂教学质量。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听课制度,利用东北师范大学听课系统进行评教。学院领导深入课堂,教师间相互听课,检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各系(中心)有序组织教师听课,在11月12日前围绕本次听课反馈和课堂教学面临问题与解决对策开展座谈,并对本单位听课结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学院教务委员会成员至少听课5门,教师至少听课3门,听课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3.教学管理规范。自查教学运行管理过程中课程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试卷、毕业论文、教学档案,以及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督学检查

10月28日至11月8日,学校督学分组检查学院本科教学情况。检查内容如下:

1.常规教学检查

对课堂教学秩序、课堂教学质量、教学运行管理规范进行检查。

2.制度建设检查

检查学院相关制度的完备性、实效性和联动性,以及持续改进措施,重点检查“教学研讨常态化”“教学奖励”和“教学评价与考核”(在教师年度及聘期考核中落实教学科研等效的措施,特别是绩效分配中充分体现教师教学工作量及教学业绩的价值)方面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三、教务处检查

11月4日至11月8日,教务处统一组织检查,成员由教务处人员组成。学校将对学院的课堂教学秩序、课堂教学质量、教学管理规范进行随机检查。

四、工作总结

各系针对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研讨,于11月12日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附件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落实自查工作,通过教学检查,加强本科教学建设,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积极进行本科教学评价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学院《2019年秋季学期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学院(部)自查总结报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附件1:环境学院2019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听课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3:环境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模板)


环境学院

2019年10月25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2555号

邮编:130117 

邮箱:huanjing@nenu.edu.cn

电话:0431-89165610

东师官方微信

东师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