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换届的通知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20]103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障实验室安全工作,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及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周丹丹、霍洪亮

副组长:

曲  蛟

成  员:

江廷磊、朱遂一、赵轩、杨霞、唐占辉、路莹、秦伟超。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杨松滔(兼安全秘书)

科研实验室安全员: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环境学院

2021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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