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博士生导师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对    象

 上交材料

 要    求

已有博士毕业生的二级、三级教授

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纸质版

除二级、三级教授之外的其他在岗博士生导师

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科研、教学情况统计表、汇总表》(附件3),与打印的科研成果清单一起装订

纸质版和电子版

首次申请博士生导师的人员

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科研、教学情况统计表、汇总表》(附件3)、《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本校首次申请人员)》(附件4),按申请表要求打印科研成果清单、佐证材料,一起装订

纸质版和电子版

校外申请兼职博士生导师人员

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外校申请人员)》(附件5)及其单位出具的科研成果清单(需加盖公章)、佐证材料,一起装订

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1-6    

    注:附件6为2016年《环境学院新增博士生导师申报条件》,首次申报的老师可参看。

 

    所有材料在12月1日(本周四)下班前上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谢谢!

 

 

 

 

环境学院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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