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要求,学院将对2018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复查工作,制订复查工作方案,严密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新生的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成立学校、学院两级工作组。
2.学校工作组由主管校长及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处和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复查办法、确定工作日程。学校工作组设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3.学院工作组将制定本学院复查办法、确定工作日程。具体人员组成公式如下:
组长:副院长(主管本科教学) 边红枫
组员:教务秘书 李烨虹 2018级辅导员 秦朗
三、复查内容
1.对新生报到所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档案进行认真复查,确保与招生办公室及学籍管理办公室提供的信息一致,确保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档案、学籍照片与学生本人一致。
2.根据新生入学后的学业成绩及大学外语水平测试的成绩,重点复查大学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排名在后10%的学生的相关档案与学生本人是否一致。
四、工作程序
1.11月29日前,成立学院复查工作组,并制定详细的复查方案。
2.12月4日前,2018级辅导员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进入“学籍管理-报到注册-学生相关统计-学生报到统计”页面,打印“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目录”。为保证材料符合存档要求,务必保证打印清晰。
3.12月6日前,学院组织学生认真核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上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录取照片、学籍照片与本人及身份证是否一致,并由学生本人签字,辅导员、学院核查小组组长、学院盖章。
4.12月11日前,学院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目录”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5.本次复查工作的校、院两级投诉方式公布如下,将认真处理学生的投诉,并将处理情况汇总后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学院工作组投诉电话:89165610
电子邮件:liyh912@nenu.edu.cn
联 系 人:李烨虹
学校工作组投诉电话:85098320
电子邮件:linmy100@nenu.edu.cn
联 系 人:林美宇
教务处
环境学院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