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及组织管理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专业需求

专业(研究方向)

代码及名称

拟接收

人数

调剂复试

比例

系统开放申请时间

077600

环境科学与

工程

01环境科学

7

200%

20234月6日0时开放,

持续开放18小时

02环境工程

10

200%

20234月6日0时开放,

持续开放18小时

03环境生态工程

7

200%

20234月6日0时开放,

持续开放18小时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0不区分

研究方向

3

200%

20234月6日0时开放,

持续开放18小时

、基本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 其他要求

专业(研究方向)

代码及名称

本科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077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1环境科学

一级学科为环境科学与工程或二级学科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02环境工程

一级学科为环境科学与工程或二级学科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03环境生态工程

一级学科为环境科学与工程或二级学科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一级学科为环境科学与工程或二级学科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资源与环境

注:以上两个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

四、复试

1. 系统开放申请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应在6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未回复者视为拒绝参加复试。

2. 复试方式:线下形式。

3. 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参见《实施细则》。

4. 请提前准备相关资格审核材料见《实施细则》

5. 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复试时间及流程另行公布。

五、拟录取

复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未回复者取消待录取资格。考生应慎重回复确认待录取,一经确认不予解除。

六、咨询申诉渠道

本单位联系咨询方式:0431-89165610

本单位监督举报方式:quj100@nenu.edu.cn(邮箱)

七、其他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不受理其他形式的调剂申请。

2.我校“少民计划” “士兵计划” “单独考试”均不接收调剂。

3.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须经教育部调剂系统申请,按照本办法参加调剂复试。

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规定:“加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如有符合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拟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于招生调剂系统关闭(4月6日18时)之前电话联系学院招生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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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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