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环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为满足学生专业兴趣,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东师教字[2014]004号,2016年7月修订),按照学校《关于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王宪泽

组员:高文财、霍洪亮、常 益、江廷磊、曲 蛟、周皓然、王一戎、李佳朋

二、转入工作要求

1.接收人数

2021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0人;2022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0人。

2. 接收条件

参见《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准入细则》(见附件1)。

3.考核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3:30 环境学院503会议室。

三、转出工作要求

1.转出条件

转出学生条件符合《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东师教字[2014]004号,2016年7月修订)(附件2)规定。

2.申请时间

4月20—25日,学生登陆“教学服务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并于4月26日再次登录系统确认已送审,如送审成功,“转出学院审核状态”应显示为“审核中”,逾期未送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咨询方式

如需具体咨询,拨打学院办公室电话0431-89165610。

联系人:周皓然



附件1: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准入细则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东师教字[2014]004号,2016年7月修订)




环境学院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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