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关于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的情况公示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管理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性意见》,我院现有8位教师提交了《担任本科生导师的佐证材料》,分别为耿直、唐占辉、杨雨昕、佟志军、张冬梅、崔晓春、王肇钧、张亚南(排名不分先后)。现将提交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有问题请向环境学院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431-85095610。


附件1:本科生导师制材料





环境学院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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