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综合实验基地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要求
2.1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综合实验基地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2.2 采购范围: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综合实验基地消防设施及必要土建。
2.3 项目期限:2024年10月10至2024年10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项目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2.5 项目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
2.6 招标控制价:19.7769万元;
2.7 工程量清单附后。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服务商,请于2024年9月28日上午9点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盖章)、报价文件(盖章)等材料扫描件发到qinwc425@nenu.edu.cn。纸质文件无需提交,详见附件。逾期发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评定办法
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定,采用合理低价方式确定供应商,对所报价格明显低于实际市场价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质疑或作废标处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采购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净月大街2555号)
联系人:秦老师
电 话:0431-89165613
发布单位: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环境学院
2024年9月25日
初审:秦伟超
复审:王洋
终审:高文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