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校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的公示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学院开展2024年校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详情请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环境学院0431-89165610。

附件:环境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环境学院

2024年11月22日


初审:周皓然

复审:王洋

终审:王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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