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学院开展2024年校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详情请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环境学院0431-89165610。
附件:环境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环境学院
2024年11月22日
初审:周皓然
复审:王洋
终审:王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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