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面向我院全体教师及校内研究生(2025级)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及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兼职辅导员2名;
(二)本科生班主任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工作协调能力。
(四)学生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五)兼职辅导员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管理与考核
(一)聘期
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聘期,原则上不少于2年,自正式聘用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经学院研究决定,可予以相关政策待遇。
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在聘期内原则上不得随意离职,确有特殊情况申请不再任职的,应提前(不少于30日)递交书面申请,并做好学生档案资料及相关工作交接,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考核
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筹协调。年度考核优秀、合格者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并不予认定工作经历。
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责任事故,将由相关部门直接予以解聘,并按学校有关文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选聘程序
(一)申请。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填写《环境学院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报名表》(见附件)。
(二)选聘。学院组建选聘工作小组开展选聘工作。
(三)备案。聘用人员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有意向的老师和同学请于6月25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linhx153@nenu.edu.cn。
附件:环境学院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报名表
初审:孙铭一
复审:林海新
终审:宋敏